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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规范与要点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使用范围

1.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0)以上的内外填充墙和地面以下的内填充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

1.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直接砌筑在楼面、地面上。对于厕浴间、露台、外阳台以及设置在外墙面的空调机承托板与砌体接触部位等经常受干湿交替作用的墙体根部,宜浇筑宽度同墙厚、高度不小于0.2m的C20素混凝土墙垫;对于其它墙体,宜用蒸压灰砂砖在其根部砌筑高度不小于0.2m的墙垫。

1.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使用在下列部位:

1 建筑物±0.000以下(地下室的室内填充墙除外)部位;

2 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

3 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

4 砌体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5 屋面女儿墙。

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砂浆

用于外墙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级别不宜小于A7.5、不应小于A5.0,干密度级别不宜小于B07,也不宜大于B08。用于外墙的砌筑砂浆强度级别不应小于M7.5。用于内墙的砌筑砂浆强度级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级别和干密度级别宜与外墙相同。内外墙的砌筑砂浆强度级别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级别。砌筑砂浆、找平砂浆、饰面砖粘结砂浆和涂料面层的抹面砂浆应选用保水、专用砂浆,性能指标符合表2.3.2、2.3.3-1~2.3.3-3的要求。

3.  加气混凝土砌块模 数

平面模数宜采用2M(0.2m),特殊情况可用1M(0.1m);竖向模数、墙体的分段净长度及门窗洞口的宽度与高度尺寸宜以1M为模数。

创建时间 2012-09-15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 QQ留言产品咨询 河南瑞光蒸压加气混凝土设备